特賣會新編常用法律小全書(注釋版)網友推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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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: 博客來網路書店 本叢書在我社“新編法律小全書系列”叢書的基礎上,進一步完善了框架體系和編注體例,增補了近期出台的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等法律文件,最新增加了主體法的導讀及條文注釋,適合于法律職業人士、機關公務員、企業管理人員、高等院校師生及其他社會各界人士的學習、工作和生活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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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出版社:法律出版社
- 出版日期:2009/01/01
- 語言:簡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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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和旺前董座涉炒股掏空起訴 檢求重刑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)和旺聯合實業前負責人劉永祥被控掏空及炒股案,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,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劉男等10人。檢方斥劉男將公司資產視為個人金庫挪用揮霍,建請從重量刑。
北檢指出,劉永祥及作手廖昌禧目前在押,今天移審台北地方法院,法院將召開接押庭,決定是否續押;全案起訴後,檢方清查,劉男另涉假借投資掏空公司資產,涉嫌違反證交法的背信罪部分,另案偵辦。
檢方起訴指出,劉男掏空公司資產,將雙連段44筆土地投資案,以不法交易方式將公司資金新台幣4億1300萬元供自已清償個人借款,另盜用和旺公司支票達7億6600萬元作為個人債務擔保。櫃買中心公告7月16日起終止和旺公司的有價證券櫃台買賣而下櫃。
劉男涉嫌透過股市作手、金主、證券分析師操盤,從民國102年3月到今年4月間,連續以名下多家公司及數十人頭帳戶炒作股票=;依照櫃買中心的分析報告,第一期間(102年7月至8月底),和旺股價從每股19.1元降到17.05元,第二期間(102年9月至10月底),股價從每股16.85元升到43.6元,第三期間(103年11月至104年至4月),股價從每股45.2元升到36.55元,最終結算仍賠錢。
檢方指出,劉男僅收取5億元就將和旺公司價值30億元的土地移轉他人,又私自挪用公司4億1300萬元及現金1億元,用以償還個人債務,還盜開7億6600萬元的公司支票來擔保個人債務,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。
檢方表示,劉男不思正當經營,反將公司資產視為個人金庫挪用揮霍,對公司及股東造成巨大損害,又與作手廖男操縱股價,對投資大眾及交易秩序違害甚深。1040918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和旺前董座涉炒股掏空起訴-檢求重刑-044354704--financ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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